小仲说法(16)安全生产切莫掉以轻心!

你知道吗?交通运输企业承担着十分重要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经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这是《安全生产法》的明确规定。

【基本案情】

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参加安全知识考核被处罚

2021年9月26日,宿豫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活动中,发现辖区内的华杰物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能提供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经调查核实,该公司作为运输单位,存在企业主要负责人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宿豫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10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

【小仲点评】

企业主要负责人更应依法经营、守好安全生命线

由于交通运输专业性强、危险性大,属于事故多发易发领域,因此对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有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上述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还要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对考核不合格的运输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连续组织考核,直至考核合格。未经考核合格前,可以考虑暂由其他考核合格人员协助或者替代其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不受影响。

通讯员苏交执法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石小磊


校对 王菲  编辑 : 潘政